本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,具有独立开展检测业务活动的权利,保证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从事检测工作,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并承诺独立于出具的检测数据、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,不受任何可能干扰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,确保检测数据、结果的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。
本机构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章的规定,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恪守职业道德,履行社会责任。
本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;拥有与所开展的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、管理人员;具有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及可移动的检测设备及设施。 机构及其人员独立于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,不受任何可能干扰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,保证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、完整。
本机构符合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及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》。按照评审要求建立了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,具备对检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,并开展了符合要求的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,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。
本机构依据《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》建立诚信制度,积极履行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社会的主体责任,符合道德规范,积极支持或承担社会公益检验检测、宣传等活动。
本机构及全体人员遵守《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》,不泄露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,履行保密责任。
本机构主动接受社会、媒体和群众的监督,认真对待和处理社会投诉或异议。积极配合资质认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。
本机构严格履行上述声明,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、全面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如有违反,接受监管部门对违法结果向社会公开,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接受违法行为对本机构带来的影响。
江苏煤炭地质物测队
2024年7月30日